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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安全知识讲座(三)
发布时间:2012-08-09
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
   
   公安消防部队未到场时:
   
   1、成立火场指挥组,由现场最高领导统一指挥、协调,任何人必须服从,不得擅作主张,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;
   
   2、坚持“救人”的原则,组织人员全力实施救人;
   
   3、组织人员做好现场的维护工作,防止无关人员进入;
   
   4、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,重点保护重点部位,防止火灾向相关区域蔓延,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危害。
   
   公安消防部队到场后:
   
   1、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队报告围困人员数量及部位,配合做好被困人员的救护工作;
   
   2、立即配合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;
   
   3、立即报告起火部位、起火物、起火范围及附近消防设施情况,配合做好火灾的扑救工作;
   
   4、派出专业人员配合公安消防部队火灾扑救人员进行火情侦察;
   5、配合做好火灾现场秩序的维护工作。

作者:王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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